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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学校《关于选拔2027年学生事务助理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校地合作处2027年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情况
选拔人数:1人
二、选拔条件
1、我校北京校区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并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爱校荣校,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
5、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学籍所在院(系)的综合排名,专业成绩排名应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60%(含)或综合评价排名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50%(含)。
6、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党务行政工作能力,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优先。
7、符合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三、工作内容
1.协助开展校地合作处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协助开展院系级校地合作类项目管理工作;
3.协助开展文件通知等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4.协助开展网站更新、微信公众号维护相关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1. 个人简历
2. 《学生事务助理类型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 《学生事务助理类型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
4. 其他证明材料(大学期间成绩单、学术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电子版材料附件命名格式:1.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姓名-拟聘单位;2.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姓名-拟聘单位;3.其他证明材料-姓名-拟聘单位。
纸质材料须申请者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沟通。请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以上材料请于2026年9月3日(周四)9:30前发送至ttl@bnu.edu.cn;纸质材料提交至京师大厦1101李老师处(联系电话:58800187)。
2026年9月3日(周四)15: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注:其他说明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的《关于选拔2027年学生事务助理的通知》
https://fdy.bnu.edu.cn/tzgg/c5edc43c092547c5b8dcf3c6f69b365d.htm
校地合作处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同学应聘,期待优秀的你加入我们!
校地合作处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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